•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3-00038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3〕8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5
    南安市沿海大通道(水头段)东侧辅道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变更的复函
    时间:2023-05-06 15:48

    南安市水头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南安市沿海大通道(水头段)东侧辅道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变更事项汇报》收悉,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在项目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南安市沿海大通道(水头段)东侧辅道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变更联合办公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发改局、财政局、水头镇政府、南安市水头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泉州市弘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人员,会议听取了业主单位关于工程设计变更情况的汇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研究,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等方面分析考虑,认为本次工程变更是合理、可行的。该项目工程设计变更需增加工程造价58.32万元(具体增加工程造价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同时应按降幅系数进行降点),增加的金额为合同价的8.49%。会议同意南安市沿海大通道(水头段)东侧辅道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变更内容。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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