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3-00036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23〕1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5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6 16:42

    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泉州市住建局关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住建领域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近期各级、各部门会议精神。当前“五一”小长假临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责任重大、意义深远,重要性不言而喻。二季度又是全年各项工作抓推进、抓落实、抓突破的关键期,同样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各在建项目不能产生松劲心态、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能有丝毫放松、半点马虎,更要始终结合工程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措施、筑牢安全防线。

      二、深入推进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统筹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两项“巩固”工作,紧盯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高风险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环节,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存用易燃易爆危化品、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等行为,积极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型。二是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要落实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建筑材料、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应符合要求;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配备、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应落实到位;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是加强汛期防御工作安全管理。要建立沿街塔吊、基坑工程、临山临水工棚等台账并在汛期内逐月动态更新,对深基坑(高边坡)、塔式起重机、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围挡、工棚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进行排查整治,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对于极端天气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要提早预判,坚决停工、撤人。各施工企业要建立应急队伍,及时清点所储备的各类防汛抢险物资设备,规范储存、更新、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应急时期调得出、用得上。四是加强渣土运输源头管理。要严格落实建筑渣土和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无牌无证车辆不准进,未清洗干净车辆不准出,未全密闭车辆不准出,超限超载车辆不准出”的要求,强化工地内各类车辆管理,确保场内作业、交通安全,杜绝违法违规运输作业。

      三、开展节前安全检查。“五一”节前,各在建项目要开展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建立台账,施工单位的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要经安全员、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监理单位的检查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并体现施工单位的接收、整改以及监理单位的复查情况,企业的自查覆盖要全面,记录的隐患问题一律严禁出现“个别”“部分”等模糊字眼,要具体到楼层、轴线,责任要明确到具体个人,严禁“走形式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限,限期整改、闭环销号。

      四、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各在建项目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要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确需加班施工的,施工、监理企业要安排现场管理人员带班。要及时掌握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动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并严格按规定报告,做到反应快捷、处置稳妥、组织有力、抢险有序、救援有效,切实维护节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各项目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我局也将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该信用扣分的坚决扣分,该停工的坚决停工,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对发现没有开展自查自纠或弄虚作假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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