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3-00003
    • 备注/文号:南建〔2023〕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5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6 09: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精神,按照南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完成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an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人防大楼2楼,邮编:362300,联系电话:0595-86382452,电子邮箱:na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执行《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的事项及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继续深入推进住建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38条(篇),类别主要包括财政决算(预算)、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住房保障分配与退出、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生产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复信息申请。全年我局共收到及办理依申请公开6件,办结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规定》等文件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指定人员负责,各科室及时提供主动公开文件及政务动态等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将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及时主动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贯彻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畅通政务公开平台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网站日常管理,强化督办落实。加强信息发布审查,严禁涉密、敏感信息公开发布,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可靠性,推进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57.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8

    0

    1

    0

    9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进一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队伍力量不足,专业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这些都制约了我局信息公开建设整体效益的发挥。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力量配备,抓好信息员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学习借鉴先进单位做法,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多维度拓宽信息公开内容,紧扣群众关切的政府信息,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证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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