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2-00135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22〕3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2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度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检查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2-12-14 15:27

    各建筑业企业,各建机一体化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度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检查的通知》(南建建〔2022〕18号),市住建局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全市19个受监在建项目,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9份,查出各类隐患225条(其中质量隐患64条、安全隐患126条、建筑市场行为35条);对质量安全履职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动态记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予以动态记分225.29分和190.8分,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分别予以动态记分225.29分和190.8分。

      受检工程整体质量向好,安全生产总体受控。多数企业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大部分工程项目责任人能到岗履职,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开展检查。安全文明施工落实较好,能够做到封闭施工管理,主要道路硬化,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建立门卫制度,实施渣土运输专项管理。起重机械能够履行安拆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附着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受检项目均能够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无欠薪项目部”、“维权告知牌”,定期公示考勤和工资发放情况,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进行三级教育,签署进退场承诺书。大多数施工单位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派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并到岗履职。

      二、主要问题

      (一)质量方面。1、个别填充墙构造柱或水平系梁数量不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2、个别梁受力钢筋单面焊质量不符合要求,焊缝不饱满、不连续;3、个别混凝土受力构件外观质量缺陷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验收前修补;4、混凝土结构构件表面普遍存在蜂窝、麻面、孔洞等质量缺陷;5、同条件试块未放置在构件附近养护;6、梯间的墙柱混凝土上下层交接处经常出现错位偏差现象;7、梁柱节点的箍筋常见漏设1至2道;8、墙体构造柱上下端的箍筋加密区未按图纸要求加密。

      (二)安全方面。(1)起重机械部分:塔吊:个别开口销安装方向不当;个别主吊钢丝绳松弛,应收紧;排绳轮、导向轮有磨损现象;个别塔帽障碍灯缺失。施工电梯:个别上限位开关设置的位置使吊笼离爬架的安全距离不足;个别附墙无加斜撑。(2)模板及支撑体系:楼梯部位立柱支托可调螺杆长度超200mm;楼梯部位立柱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大于规范或规定要求的数量较多;楼层模板安装存在未按规范规定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剪刀撑或、固结点等构造措施的。(3)作业脚手架:存在连墙件及扫地杆。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设置连墙件,或连墙件垂直间距大于建筑物层高或大于4米的。(4)高处作业:存在外架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防护措施。(5)施工围挡:现场局部未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围挡或围墙。(6)临时设施及消防安全:1、消防水枪配备。建筑高度超24米或单体体积超过3万立方米的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2、灭火器配备。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的灭火器数量配备不足。

      (三)市场行为方面。抽查的部分项目现场未能按照要求提供工程款、材料采购等支付凭证或凭证不齐全,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未到岗履职。部分项目未能提供项目管理班子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交凭证或者提供的佐证材料公司未盖章。部分项目部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岗人数2/3。个别项目内业资料不完整,部分信息填写不全。

      三、处理意见

      (一)根据检查情况,对以下项目及责任单位分别予以表扬。

      项目名称:1.武荣大桥工程;施工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泉州芯谷南安科创中心投建营一体化项目;施工单位: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福建元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各受检项目应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三)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方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继续深入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要加强操作人员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监督管理,做到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留痕可追溯。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

      (三)强化监管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推行差异化监管。要将辖区内违规记分较高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列为必查对象。要强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管,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要予以立案查处。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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