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2-00130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22〕3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4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25 09:59

    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期,泉州市的输入性病例居高不下,外防输入的压力有增无减。永春新进工地人员出现输入性病例,更是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前进入年底施工旺季,工人流动性加大,各在建工地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安全这根弦,下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立即行动全面排查

      各在建工地要持续加大对疫情防控情况的排查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每个项目都处于安全可控状态。各工地要于本周五前完成全面自查自纠,自查内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要求:

      1.管控人员流动。①积极倡导“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市”,督促省外入(返)泉及新入岗人员持48小时核酸证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做好返岗人员风险排查、健康监测和新员工上岗前健康检查,有条件的工地要设置相应的“隔离泡泡”用于工人返泉后的过渡。②各在建工地要全覆盖核查参建人员(含来泉探亲家属)流动情况,有效排查发现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解除隔离后人员及相关部门推送的其他重点人员。③各在建工地项目部要配合属地社区做好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管理工作,不得以住在项目部代替居家健康监测。管控人员开展自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规范佩戴口罩。

      2. 实施封闭管理。①各在建工地要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平台作用,做到“入场即录入、出场即销号”,严禁使用零散用工。②工地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其它出入口应采取有效封闭措施。在所有开通的人员、车辆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设置“场所码”,严格按测温、戴口罩、扫码、行程核查等要求落实门禁管理,所有进出工地(包括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的人员应通过“闽政通”扫码登记。③配备有宿舍、食堂的工地要按规定做好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的通风消毒工作。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要实行集中住宿管理或居家--单位“两点一线”闭环式管理,途中加强个人防护,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④材料进场应设置专用过渡区域、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做好无接触装卸工作。

      3.开展健康排查。①建筑工地人员要全部录入“全市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监测系统”,装卸工要落实2天1检、其他人员要做到应检尽检。②各在建工地防疫专员要及时掌握工作人员及其共同居住者健康状况,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日2次对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区的所有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检查其身体健康状况,重点检查有无发烧、咳嗽、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自觉症状和体征。③发现有疑似症状的员工,要立即按《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要求,采取报告、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

      (二)主管部门加强督导

      1.全覆盖检查。我局将成立在建工地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组员从建筑业科和质安站抽调,负责督导全市在建工地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对发现疫情防控不到位的工地,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和曝光。

      2.强化日常监管。我局将利用“全市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监测系统”,指定专人跟踪工地重点人群的录入工作,督促工地防疫专员及时补充和移除相关人员信息。省外家属人员来访,要提前通过来泉登记小程序报备,查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码),做好核酸检验,落实场所“闽政通”扫码。

      (三)完善预案抓好应急

      1.健全应急机制。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应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等工作要求,结合各工地特点,更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机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工地要主动对接属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住建、卫健等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抓好应急处置。若发生涉疫情况,工地应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住建、卫健等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封闭现场。要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健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同时要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属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住建、卫健等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