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2-00100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22〕2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2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2年上半年度全市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2-09-09 10:09

    各检测机构、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加强全市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监督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市住建局根据《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南建建〔2022〕5号)和《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南建建〔2022〕15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全市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上半年度专项检查。有关检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对辖区内5家检测机构和24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一)检测机构。重点检查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工作环境(场所)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建立、落实质量保证体系,检测报告审核制度是否落实,检测合同是否备案等。本次专项检查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5份,督促整改问题29条。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检测机构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开展检测工作。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主要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原材料质量控制、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及实验室条件、人员到位情况等方面,并抽测原材料质量。本次专项检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24份,督促整改问题208条,对相关企业违规行为予以动态记115分,并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信息系统”平台留痕。共抽取砂24组、水泥24组送第三方检测,经检测均合格。从检查情况看,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基本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开展工作。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检测机构

      1.台账资料方面:个别检测机构未见仪器设备出入库台账、未编制现场环境作业指导书;仪器设备出入库台账、试验标准更新缺内部确认记录。试验记录报告缺乏关键信息,如某些试验记录未体现环境温湿度及现场抽样频率、钢筋保护层报告中未对主筋保护层厚度值说明,记录中缺失长度测量设备信息、部分试验报告中缺结论。

      2.仪器设备方面:个别检测机构未配备蒸汽眼器、喷淋装置、耐沾污性试验用灰标准样品;试验仪器无法满足温度控制要求,抗渗试验机无法开启;未对数字超声波探伤仪设备、水泥胶砂试模质量、雷氏夹试模指针增加距离进行校准。

      3.检测过程方面:个别项目静载试验堆载与试验房未预留足够安全距离,固体含量检测中加热温度错误,缺失电热恒温干燥箱使用记录、化学试验Nacl标准溶液配制记录,砼抗压见证标签上见证员签字为打印,不符合要求。

      4.检测依据方面:个别企业外加剂检测用砂石验收标准依据错误。

      5.检测合同方面:个别检测机构未与项目签订合同,如迪正检测公司承接的泉州东海悦华酒店项目,建工检测公司承接的泉州三安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生活区6组团(1-9#倒班宿舍)。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

      1.试验室管理方面:个别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仪器检定日期已过期或仪器未进行自校、危险化学品随意放置或未单独存放、标准物质管理台账未建立或过期未清理、试验记录不完整、试验单位精度不符合要求。

      2.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方面:个别预拌混凝土企业未测定砂石含水率或测试频率不足、生产配合比含水率与实测不一致;配合比设计未作凝结时间试验、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未开展混凝土出厂拌合物氯离子检测。

      3.绿色搅拌站方面:个别预拌混凝土企业厂区排水沟未设置盖板;搅拌主楼外加剂储存箱未设置防渗漏措施;骨料仓截排水沟淤塞;传送带封闭破损。

      4.安全生产方面:个别预拌混凝土企业厂区内安全标识设置不足、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单一、试验室未见安全警示标识、压力机试验机无防护网。

      三、处理决定

      (一)各检测机构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0〕 4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等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并加强自查自改,举一反三。对此次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泉州建工检测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研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等2家公司,纳入日常差异化管理。

      (二)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认真对照《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2018年修订版)》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反馈;我局按照《预拌混凝土专业企业动态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企业给予动态记分。对此次记分较多的福建省南安华俊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宝质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恒板建材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纳入日常差异化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检测机构要切实提高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的检测能力,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危险品、样品管理、合同备案、仪器设备检定等事项。

      (二)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根据《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保证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切实把好原材料质量、生产过程质量、运输过程质量三大质量关口;加大对关键岗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加强职业素质培育。

      (三)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加强绿色搅拌站管理,实行低碳节能、低噪声、低排放、废水、废渣循环利用常态化绿色生产,对于绿色搅拌站维护不到位、不达标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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