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2-00062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2〕12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01
丰州镇、石井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利用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11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利用省级奖补项目的通知》(闽建风貌〔2022〕2号)、《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21〕10号)等文件要求,将2022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省级补助资金(第一批)下达给你们,每个镇下拨350万元,共700万元,剩余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拨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省级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请你镇抓好保护规划编制、历史环境要素挂牌保护、10栋以上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利用、历史建筑测绘、保护图则编制、传统街巷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公共空间打造、非遗文化传承等任务,打造保护利用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应按照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配套落实相关投入,形成有效的实物工作量。
二、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强化扶持项目的技术服务和督促指导工作,并严格按照附件加大绩效目标监控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2022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省级补助资金(第一批)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省级补助资金(第一批)
序号 |
县(市、区) |
镇村名单 |
省级下拨补助资金(万元) |
本次下拨补助资金 (万元) |
1 |
南安市 |
石井镇 |
550 |
350 |
2 |
丰州镇 |
550 |
350 |
|
合计 |
70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