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1-00078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21〕2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03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度质量安全暨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8-18 08:56

      各建筑业企业,各建机一体化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上半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南建〔2021〕17号),市住建局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全市11个受监在建项目,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查出各类隐患153条(其中质量隐患29条、安全隐患97条、建筑市场行为27条);对质量安全履职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动态记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予以动态记分187.82分和155.2分,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分别予以动态记分187.82分和155.2分。

      受检工程整体质量向好。预埋件基本有留设到位,压顶、过梁有设置;验收资料有签字签章,结论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较好,基本能够做到封闭施工管理,主要道路有硬化,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建立门卫制度,实施渣土运输专项管理;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围墙及外脚手架设置喷淋(雾)装置并定期开启。起重机械基本能够履行安拆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附着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标准节基本有打印生产日期。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无欠薪项目部”、“维权告知牌”,定期公示考勤和工资发放情况,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进行三级教育,签署进退场承诺书。大多数施工单位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派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并到岗履职。

      二、主要问题

      (一)质量方面。个别砖砌体拉结筋数量不足;个别施工洞口无设置拉结筋;个别剪力墙有外观质量缺陷;现浇砼低层柱出现离析且未按要求处理。

      (二)安全方面。(1)起重机械部分:塔吊:个别“一体化”公司无真正履行职责,现场安拆及加节附墙、日常维修等关键节点均无关键人员到场(技术负责人或专项机械员),内业资料流于形式;个别塔吊爬升套导轮普遍间隙过大,主吊刹车片安装不平衡,部分机龄较长;个别项目开机人员及指挥人员变换频繁,入场时无及时做好“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电梯:个别建筑安全防护门未安装,上限位与极限限位错开距离不足,附墙角度无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角度位置。(2)模板:个别浇捣混凝土隔天拆除竖向铝模。(3)外架:部分外架连墙件数量设置不足;部分悬挑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1.25倍的;部分外架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达不到40N.M。(4)临时用电:个别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未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5)其他:个别电梯井口未按规定设置防护门。

      (三)市场行为方面。抽查的部分项目现场未能按照要求提供工程款、材料采购等支付凭证或凭证不齐全,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未到岗履职。部分项目未能提供项目管理班子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交凭证或者提供的佐证材料公司未盖章。部分项目部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岗人数2/3。个别项目内业资料不完整,部分信息填写不全。

      三、处理意见

      (一)根据检查情况,对以下项目及责任单位分别予以通报表扬。

      项目名称:1.南安市博雅公学滨海实验学校;施工单位:福建省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南安市体育场;施工单位: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对以下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项目名称:1.南安市石井镇芦科路工程;施工单位: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杭州大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泉州市圣康阀门有限公司厂区建设;施工单位:福建省福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南安美的智慧家居项目P06地块一期;施工单位:福建华兴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住总建设有限公司。

      (三)各受检项目应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四)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方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继续深入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要加强操作人员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监督管理,做到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留痕可追溯。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

      (三)强化监管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推行差异化监管。要将辖区内违规记分较高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列为必查对象。要强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管,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要予以立案查处。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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