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1-00076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21〕2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04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泉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和维持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时间:2021-08-13 17:15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泉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台风IV 级应急响应和维持防暴雨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泉汛电〔2021〕2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动员部署到位。各施工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根据实际立即动员部署,指导各在建项目根据天气变化,合理安排好各项防范工作和应急抢险救援的准备。

      二、落实停工指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沿海地区在建项目于2021年8月4日18时前暂停施工,及时撤离施工作业人员,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三、突出重点防范。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工棚、脚手架等设施设备的监测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必要时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

      四、做好应急值守。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险灾情信息。

      附件:泉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台风V 级应急响应和维持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