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1-00060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1〕15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6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S307线(丰州大道—九日山段)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变更的复函
    时间:2021-07-14 16:22

    南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S307线(丰州大道—九日山段)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变更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16〕8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在项目会议室召开了S307线(丰州大道—九日山段)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变更审查联合办公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发改局、财政局、南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永盛泰建设有限公司、泉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的相关人员,会议还邀请了泉州信息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陈桂生、南安一建高级工程师陈小成、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级工程师林尚杰三位专家。会议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研究,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等方面分析考虑,认为以上工程变更是合理、可行的。S307线(丰州大道—九日山段)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的变更需增加工程造价184.8万元(具体增加工程造价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同时应按降幅系数进行降点),增加的金额为合同价的17%。会议拟同意以上工程变更内容,请业主单位按照《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规定》(南政文〔2016〕81号)规定程序报市分管领导批准。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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