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1-00050
    • 备注/文号:南建〔2021〕7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04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南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6-10 16:15

    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及省住建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我局制定了《2021年南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南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建筑施工领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组织好今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紧扣“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以防范化解建设系统重大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为重点,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一)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各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行动自觉,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夯实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法治基础。要把《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作为贯彻落实的重点,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突出学习重点,逐字逐句认真研读法律原文,对比条文字句修改前后变化,明确各个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构成要件和刑事处罚。要加大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等贯彻落实力度,明确监督工作职责,规范监督工作流程,提高建筑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领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和上半年全市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力度集中攻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强化生产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守住安全底线,务必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开展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支架、塔吊、施工电梯、工地消防、有限空间作业、防台防汛等安全检查和整治,加强风险管控,强化预防措施,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充分利用LED屏幕、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和宣传视频,在醒目处悬挂“安全生产月”条幅,张贴“安全生产月”海报。通过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拓宽安全生产宣传渠道,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可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贯培训、安全知识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岗位技能竞赛、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发放安全教育读本等多种形式活动,促进广大从业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安全法治观念,提高安全技能水平。

      (五)持续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

      各单位要持续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通过专家讲座、座谈交流、观摩会、培训教育等多种形式交流总结经验,增强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意识,要积极创建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筑工地,深入推进“树标杆,学标杆、赶超标杆”,进一步推动全市建筑施工水平。

      (六)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专题活动

      各单位要适时组织相关在建工地围绕防台防汛、防高处坠落、疫情防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消防逃生和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救援等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避险逃生实战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普及应急常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应急救援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单位要同时做好演练方案、脚本、过程影像、总结等材料归档。

      (七)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强化安全技术培训,进一步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严格落实员工岗前培训和安全生产交底制度,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新员工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从源头上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积极开展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知识讲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培训、开展建筑工地防汛防台风培训、开展流动式起重机械和高处作业吊篮工程技术业务培训等各具特色的培训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注重实效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推广先进经验,切实把安全知识、安全理念灌输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企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做好总结表彰,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在建项目将总结及附件于6月24日前报送我市监督站汇总(电话:86393062,电子邮箱:nazljdz@126.com),各南安本地建筑业企业将总结及附件于6月24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建筑业科汇总(电话68900556,电子邮箱najgk@163.com)。

      附件:南安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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