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1-00003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21〕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20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22 16:46

    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冬春季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且临近春节,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活动剧增,疫情传播风险极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提高各建筑企业、在建项目疫情预防和控制能力,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1〕2号)、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和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0〕16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员出行管理

      春节期间各建筑企业、在建项目要对员工省外出行严格管理,要求省外出行的员工须向单位报告并经同意。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倡议春节期间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在工作地就地过节,尤其是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设区市,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南人员抵南时请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告;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辖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入(返)人员,未持有抵达我市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均应免费核酸检测,落实居家自我健康观察措施;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的情况,以及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和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情况。各建筑企业、在建项目落实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情况,鼓励员工留在工作地休假的政策措施。

      二、落实员工个人防护措施

      各建筑企业、在建项目引导员工加强春节期间的自我防护,自觉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随身佩戴口罩和免洗手消毒剂等物品;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提醒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就医,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个人及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提倡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使用微信、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拜年;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对其包装用酒精消毒。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控制在50人以下,或制定防控方案后开展。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三、坚决扛起疫情防控责任

      各建筑企业、在建项目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保持高度警惕、高度负责态度,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到“思想不放松、机制不变、队伍不散、措施不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建筑企业、在建项目要落实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测温扫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做到“有防控专门力量、有防控任务清单、有防控应急预案、有防护工作指南、有防护物质保障”。 各建筑企业、在建项目需安排人员值守,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四、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

      各建筑企业、在建项目要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因特殊原因确需召开的,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聚集性疫情。各类会议活动如有境外、省外重点地区人员参加的,应按要求落实措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需提前报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防控疫情指挥部审批。

      五、加强工地防护管理

      一要实行封闭管理。要对工地进行封闭施工,加强出入口管理,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工地;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好喷淋(雾)措施。二要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各建筑企业、在建项目要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对进入工地的所有人员进行登记、测量体温、检查防护口罩。三要落实防护物资储备。要提前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储备,全力做好体温设备、防护消毒用品等采购和保障。四要加强车辆管理。工地要建立门卫制度,对每次进场的材料运输车辆都要做好冲洗措施及人员体温监测、来源等信息的登记及信息报告;对离场车辆要做好密闭运输并冲洗干净方可离场。五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要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用电、用火管理等逐一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要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新,确保不发生火灾、触电、煤气中毒等施工安全问题。

      六、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各建筑企业、在建项目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各类传播平台,强化健康教育,普及科学防疫知识,积极引导员工做好自我防护。春节期间,应每天滚动播放(播出)“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不握手、用公筷”等内容,利用项目部电子显示屏、工地围挡等途径,设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0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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