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0-00128
    • 备注/文号:南建〔2020〕12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30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保障性住房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和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10-08 11:06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局属相关科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精神,为全面推进南安市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任务

      要充分认识开展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对照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增进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结合本单位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力度。

      二、适用范围

      本落实意见适用于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及相关的职能部门。

      三、公开目录和事项标准

      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围绕10项一级公开事项进行编制,包括法规政策、重大决策、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建设管理、配给管理、配后管理、办事指南、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评价结果等,其中二级公开事项共43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围绕4项一级公开事项进行编制,包括法规政策、征收、评估、补偿,其中二级公开事项共12项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围绕9项一级公开事项进行编制,包括部门文件、政策解读、计划实施、条件与标准、对象认定、预算管理、决策部署、年度任务实施、舆情收集和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等,其中二级公开事项共16项

      四、流程规范

      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信息管理、保密审查、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互动、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要明确公开属性。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三是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针对企业和群众关切,积极开展解疑释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岗位和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全面统筹推进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不断提高政务信息队伍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附件:1. 南安市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 南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3. 南安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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