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0-00131
- 备注/文号:南建〔2020〕12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30
本局于2020年9月15日发布《关于公开招选西华洋滞洪片区(南安段)改造项目评估机构的通告》(南建〔2020〕113号),在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满足该通告要求。为此,为确保对被征收房屋公平、公正的补偿,本局决定向社会重新公开招选西华洋滞洪片区(南安段)改造项目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评估内容及要求
1.评估内容:西华洋滞洪片区(南安段)改造项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被征收房屋室内二次装修价值等,并出具价格评估报告。
2.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7日。
3.提交评估报告时间和数量:依委托合同约定。
4.评估费用:依《福建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及现行最新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具体以委托合同为准。
二、评估机构资格要求
1.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泉州区域外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本市应设立有分支机构并取得主管部门备案证明;
2.入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布的《在泉州从事房屋征收估价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库》;
3.同时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和资产评估资质;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
5.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
6.具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经验。
欢迎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单位报名参选。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起止日期:自通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0日17:30止。
报名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坪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店边))。
四、报名资料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泉州区域外的评估机构,还应提供泉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和资产评估资质证复印件、拟签字的注册评估师的资格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出具的近三年在本市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材料;(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追溯连续三年);
6.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出具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网页截图信息);
7.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8.从事土地房屋征收评估的经验(如合同等);
9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机构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手机号码)。
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并装订成册。
五、评估机构选取方式
1.在报名截止时间时参加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少于3家或符合资格条件不足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选。
2.我局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评估机构中,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公开进行选定,确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中选的西华洋滞洪片区(南安段)改造项目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3.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签到并进行核验,选定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招选资格。
4.各评估机构代表现场随机抽取单位代码球并当场签字确认,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代码球,抽取只进行一次,抽取出的号码相对应的评估机构即为中选单位。
5.具体选定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15:00,选定地点为泉州市丰泽区大坪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店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准时参加。同时被征收人代表、丰州镇人民政府代表及其他有关部门代表可以到场监督。
六、其它事项
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可以直接从原参加招选中介机构中重新随机抽取,确定新的中选单位,也可以重新组织招选,并报本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月媚,电话:0595-22512188,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坪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店边)。
特此通告。
附件:1.评估机构报名表
2.授权委托书
3.2019年度在泉州从事房屋征收估价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库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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