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0-00115
    • 备注/文号:南建〔2020〕11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11
    关于协商选定英都镇农贸市场片区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告
    时间:2020-09-15 16:42

      因英都镇农贸市场片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南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1日作出《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英都镇农贸市场片区改造项目房屋的决定》(南政文〔2020〕95号),并于同日作出《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英都镇农贸市场改造项目房屋的通告》(南政〔2020〕34号)。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十七条、《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被征收人在2020年9 月21日前,从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布的《在泉州从事房屋征收估价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库》中,自行集体协商选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签字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视为被征收人集体协商选定。同时,参与选定的被征收人应将选定的结果书面提交征收实施单位南安市英都镇人民政府,落款请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视作不能协商选定。如不能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将由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随机选定的方式确定。

      联系人:陈移南,联系电话:18065268008,联系地址:英都镇荣星村市场路8号英都镇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办。

      特此通告。

      附件:2019年度在泉州市从事房屋征收估价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库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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