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0-00077
    • 备注/文号:南建村〔2020〕1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8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转发福建省住建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7-01 17:19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转发福建省住建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泉建村〔2020〕35号),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闽建村〔2020〕4号)转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落实农危改“建新拆危”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深刻认识“住人无危房、危房不住人”要求,严格按照农村“一户一宅”相关规定,及时建立镇、村工作联动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已建新房的贫困户尽快入住,及时拆除危房,杜绝子女住新房、老人住危房的问题。对于认定为C、D级不具备加固价值的危房,应立即全部拆除;属传统风貌建筑或产权与他人共有无法拆除的,予以修缮加固、封房、设置警示标志等方式处置。保留房屋须统一收归村集体管理并统一标识,严禁住人和生活使用。

      二、逐一核实贫困户住房保障安全情况。对于采取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租赁闲置农房、投亲靠友等方式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的,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入户核验、面对面访谈、实地查看、逐户核实,确保贫困户现有住房安全。

      三、按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于6月底前完成全市新增38户四类重点对象和其他困难户住房安全保障任务,完成贫困户房屋安全状况制牌上墙。贫困户住房安全“回头看”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四项机制落实情况等工作情况于每月26日前报市住建局,并于11月13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孙琳琳,68900558,nanczk@163.com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南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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