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0-00001
    • 备注/文号:南建〔2019〕22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27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住建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03 15:19

    各物业服务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3月在全市住建领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风险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和影响大的火灾,有效减小“小火亡人”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2020年“世中运”顺利开局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火灾隐患整治年行动

      要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火灾隐患整治年行动工作成效,建立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深入推进领导挂钩整治突出消防安全问题治理,及时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1)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应急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防火检查和24小时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公共走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或门厅内等区域的违规停放。

      (2)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化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3)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安全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防火、防爆工作。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及时落实安全问题隐患整改。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新媒体等平台开展火灾隐患曝光、冬春火灾防控报道和警示性消防宣传,增强防范意识。

      三、整治重点

      (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加强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整治规范物业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统一集中停放,与机动车分区停放、分类管理。

      (二)排查建筑施工工地,重点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情况,包括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情况。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各单位要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各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的基础上,市住建局将结合辖区内住建领域突出风险,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将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形成检查反馈闭环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认真总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市住建局成立由郑曙熙局长为组长,王清恩副局长、李志丰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组织机构,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工作保障。各单位要落实专项资金,积极推广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技防措施,提升消防安全防范水平。

      (三)严肃问责制度。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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