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19-00130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19〕5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9
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福建海运“金海翔”号货轮“5.25”重大中毒窒息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9〕6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企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加强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福建海运“金海翔”号货轮“5.25”重大中毒窒息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9〕61号)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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