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19-00131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19〕5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8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企业业务质量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
    时间:2019-11-29 15:49

    各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企业:

      为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市场行为,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业务质量,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监管的规定》(泉建筑〔2017〕128号)、《泉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泉建综〔2017〕141号)、《泉州市住建行业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泉建综〔2017〕136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2019年造价咨询企业及招标代理企业成果文件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检查

      (一) 检查情况

      我局对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编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进行随机抽查。此次检查聘请省造价咨询专家库专家,对照省造价总站《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价标准》(闽建价〔2015〕21号)文件规定的评价标准进行严格检查,共抽查5个建设项目,涉及5家造价咨询企业,逐一列出存在问题,并由受检企业负责人对检查结果进行核对确认。

      大多数受检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自查表,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工程项目预算自查表。

      大多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能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和我省现行计价方法、计价依据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内容基本完整,措施项目确定合理,价格取定及定额套用基本正确,成果文件质量总体有较大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咨询企业没有建立质量管理机制,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态度不够认真,对计价依据、规则没有全面掌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工程计价方面

      (1)工程量清单编制部分

      1不按计价规范进行项目划分,清单该分列不分列的,不该分列却分列的,措施项目工程量未按要求提供。如室外散水面层应在散水清单内不该分列却分列;块料楼地面 细石砼找平层该分列未分列;排水工程中沉井、混凝土井清单闸门应另行分列清单;排水工程中沉井、混凝土井清单土方外运应另行分列余方弃置清单等。

      2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不明确、有遗漏。如多孔砖墙、实心砖墙特征砌筑高度、砌块规格尺寸未描述;楼地面涂膜防水特征反口高度未描述;坡道混凝土面层厚度未描述;有梁板、梁、过梁支撑高度未描述;墙模板支撑高度、止水措施未描述;楼梯铜条规格未描述;墙面一般抹灰底层和名称厚度没有分开描述等。

      3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项目编码等不符合计价规范。如污水池和坐便器抓杆项目:补充清单编码应从001顺序起编,不能直接从003、004开始等。

      4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错项的。如室外散水面层应在散水清单内不能套用楼地面清单;排水工程中井、池渗漏试验清单漏项;直形墙:采用C25预制非泵送砼时,同配比的强度等级未进行换算仍为C20;保温隔热楼地面项目:30厚泡沫玻璃未进行换算,定额为泡沫保温板;装修工程:平面砂浆找平层:特征为最薄处20mm厚水泥砂浆找平层,定额消耗量未进行换算还是按20计算,有误;抹灰面油漆涂料:特征为水泥漆,定额为乳胶漆未换算;抹灰面油漆涂料:2厚腻子套用定额错误。不应套用每增减一遍的定额,宜套用墙面腻子定额;墙面一般抹灰:20厚1:2水砂浆材料未换算为抹灰砂浆等。

      (2)取费部分

      电气、水卫、弱电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费率各不相同,存在错误。

      (3)主要分部分项与措施项目造价部分

      1部分项目套用定额出现错、漏、重,定额换算不完整不准确,定额工程量差错。如人工挖孔灌注桩:护壁砼强度等级特征描述为C35,定额为C25未进行换算;其他板:定额套用平板有误,应套用设备基础;明沟式散水:定额子项其他构件(沥青砂、散水、坡道)已经包含沥青胶泥嵌缝,定额套用重复计算,挖填土方漏算;楼梯板厚特征描述为120mm厚,定额为150mm厚未换算;楼地面、墙面防水涂料定额套用涂膜子目有误,应套用涂料子目后主材换算;一般土建单价措施费柱、有梁板超高支撑增加费未乘1.2系数;装饰工程墙面、天棚没有刮腻子套用定额14175错误,应套用14173子目换算;装饰工程天棚抹灰3厚1:0.5:2.5水泥石灰膏混合砂浆未换算;装饰工程所有铝合金门窗特征说明采用型材都是868系列断热,消耗量全部没有换算错误等。

      2措施项目不齐全,采用的施工方案无法满足施工要求。如装饰工程措施项目没有计算满堂架,因为混凝土柱有超高支撑增加费,天棚、墙面均有装饰应该是漏算满堂脚手架;拆除工程仅考虑路面拆除,路面结构还有稳定层、基层等未考虑无法满足施工要求;路面修复未考虑路面钢筋、拉杆、传力杆等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等。

      3高层建筑增加费、地下室施工增加费、非夜间施工降效计算不完整或计算错误。如建筑物檐高超过20m时,按规定另行计算加压水泵台班费用,按建筑物檐高套用加压水泵台班增加费相应定额。受检项目檐高25.2m,未计取该项目费用;电气工程中未计算高层增加费;弱电工程中未计算高层增加费等。

      4材料价格询价不完整。检查的项目一般材料价格确定直接依据造价软件提供的信息价,安装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资料不完整,缺少询价记录表、报价单等原始资料。

      2.编制说明部分

      部分成果文件编制说明未按《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示范文本》(2017版)(闽建价〔2017〕39号)要求编制。

      (三)处理意见

      1.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工程项目预算自查表,给予通报批评。

      2.各受检企业务必对照标准、相关规定组织相关编审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反馈,于2019年12月5日前将整改反馈报告报送市住建局。同时要举一反三,今后出具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要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提高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

      二、 招标代理企业业务质量检查

      (一)检查情况

      我局聘请专家组成检查组,以抽查方式进行检查,随机抽查了5份自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编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对招标代理企业报送的成果文件进行检查并逐一列出存在问题,各受检企业对检查结果进行核对确认。

      大多数招标代理机构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受检招标代理成果文件及相关资料,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自查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反福建省住建厅、泉州市政府、市住建局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由于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不甚了解,导致在招标文件中未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执行。如招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内发出中标通知书,违反《福建省招投标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十五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未执行闽建筑〔2015〕29号《关于鼓励建筑业企业采取多形式履约保证的通知》等规定。

      2.归档资料不完整。如无收取投标保证金委托书;未提供公告、公示等媒介资料;无后期备案表;未提交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等。

      3.部分业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如日程安排表时间与招标公告不一致;评标报告内容不完整;中标结果书面公示与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等。

      (三)处理意见

      1. 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自查表,给予通报批评。

      2.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各受检企业应于2019年12月5日前向市住建局提交整改反馈报告,责令对其承接的现有项目逐一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行业监管。针对本次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的检查结果,我局将对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和受到投诉举报社会信誉较差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并采取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等方式,强化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执业行为。

      (二)加强素质提升。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从业人员熟悉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计价依据、招标规则,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素质。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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