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19-00097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19〕4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04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9-09-06 16:20

    各建筑业企业,各相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请自行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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