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19-00092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19〕4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29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度质量安全暨建筑市场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8-29 16:12

    各建筑业企业,各建机一体化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顿和上半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南建建〔2019〕40号),市住建局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不发通知的随机抽查方式,对全市29个受监在建项目开展2019年上半年度质量安全暨建筑市场大检查。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9份,查出各类隐患188条次(其中质量隐患27条、安全隐患136条、建筑市场行为25条);对质量安全履职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动态记分,其中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予以动态记分469.54分和388.1分,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分别予以动态记分469.54分和388.1分。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质量方面。受检工程整体质量较好。混凝土结构外观缺陷较少,拉结筋基本能规范设置,砌体平整度较好;预埋件基本有留设到位,压顶、过梁按图设置;验收资料有签字签章,结论明确。

      (二)安全方面。受检工程安全生产总体受控。多数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有提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均有编制专项方案并进行审批,项目责任人基本有到岗履职,能够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开展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有明显提升,基本能够做到封闭施工管理,主要道路有硬化,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建立门卫制度,实施渣土运输专项管理;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围墙及外脚手架设置喷淋(雾)装置并定期开启。起重机械基本能够履行安拆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附着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标准节基本有打印生产日期。

      (三)市场行为方面。受检项目均能够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无欠薪项目部”“维权告知牌”,定期公示考勤和工资发放情况,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进行三级教育,签署进退场承诺书。多数施工单位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派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并到岗履职。

      二、主要问题

      (一)质量方面。部分项目备案人员不在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混凝土局部麻面、蜂窝有擅自修补现象;对混凝土回弹强度推定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14个构件(或节点)跟踪查处,其中5个构件(或节点)强度推定值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5MPa以上,经取芯验证尚有3个构件(或节点)强度推定值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部分梁钢筋锚固长度不足;部分加密区箍筋数量、肢数不足,拉钩设置不到位;内业资料不能反映现场实际,施工内业和监理内业不相符。

      (二)安全方面。个别项目管理机构履职不到位,隐患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流于形式。个别监理单位发现问题无发出监理通知单,仅在监理例会提出,且隐患长期存在仍未消除。个别项目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及维保记录不齐全、不真实,无吊具索具维修保养记录;部分施工单位无起重机械现场安装监督检查记录,管理资料签字签章不齐全。部分脚手架连墙件被破坏未及时修复,临边防护不到位,外架开口处无设置横向斜撑,外架扣件扭力矩达不到40N·m。部分模板支撑顶托螺杆直径、钢管壁厚不符合要求。部分楼层施工消防水枪、水带漏设。个别起重机械司机未持证上岗;部分施工电梯超载控制器、安全装置失效。个别塔吊小车边轮转动不灵活、卷筒固定螺栓松动、防断绳装置开口销用铁线代替等;标准节锈蚀、螺栓松动;司机室未配备灭火器;主吊钢丝绳有断丝现象,吊具采用钢筋制作;个别附墙杆安装方式与专家论证意见不符。

      (三)市场行为方面。多数项目现场未能按照要求提供工程款、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支付凭证或凭证不齐全,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未到岗履职。部分项目未能提供项目管理班子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交凭证。个别项目支付凭证上载明的付款单位与发包单位不一致。个别项目内业资料不完整,部分信息填写不全。

      三、处理意见

      对截至8月28日仍未向我局进行反馈整改情况的项目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进行反馈,具体名单有:南安中骏·雍景湾一期4#5#楼(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主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继续深入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要加强操作人员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监督管理,做到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留痕可追溯。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

      (三)强化监管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推行差异化监管。要将辖区内违规记分较高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列为必查对象。要强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管,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要予以立案查处。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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