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19-00091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19〕4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23
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第11号台风“白鹿”防御工作的通知》(泉建电〔2019〕1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沿海地区在建工程务必于8月23日18时起停工,其他在建项目根据市防指要求和实际情况及时停工。同时,我局将安排3个督查组对各方责任主体防台风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巡查。(市住建局24小时值班电话:0595-86382452)
附件: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第11号台风“白鹿”防御工作的通知(泉建电〔2019〕19号)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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