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19-00085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19〕4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1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上半年度全市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7-11 15:31

    各检测机构、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加强对我市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市住建局根据《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南建建〔2019〕23号)文件规定,组织对全市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上半年度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对辖区内5家检测机构和17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针对检测机构,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5份,发现质量隐患23条;针对预拌砼企业,共抽取砂样34份,水泥17份,拌合物氯离子含量20次,粉煤灰17份,砼试块抗压强度7组,其中2份砂样泥块含量、石粉含量偏高,1份砂样泥块含量、石粉含量不符合要求,发出整改通知单18份,对相关企业违规行为共记235分,并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信息系统”平台留痕。

      二、存在问题

      (一)检测机构

      1、台账资料方面:个别企业导热系数仪无标准板校正记录;沸点箱、钢筋原材反向弯曲机无运行记录;钢筋机械连接委托书检测依据无年代号;样品记录编号与样品所贴编号不对应;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与最终报告校核人员不一致;低应变报告内未附桩位图;粗集料检测结论有误;不合格样品未独立管理且未建立不合格样品出入库台账。

      2、仪器标定检定方面:个别企业水泥胶砂搅拌机叶片和锅璧间隙核查器具无检定证书;电子拉力试验机未按规定进行检定;水泥胶砂搅拌机无合格标识。

      3、危险化学品方面:个别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未上墙;危险品物质未单独存放保管;无出入库台账;化学室未安装冲淋及洗眼装置。

      4、备案管理方面:个别企业断网超半小时未备案。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

      1、实验室管理方面:个别企业试验室管理较混乱;标准物质、化学药品过期,无出入库台账;未建立预拌混凝土出厂汇总表,个别企业预拌混凝土出厂汇总表与实际不符,个别企业出厂试块留置不符合要求;水泥、混凝土试块养护温湿度不符合要求;危险药品无双人管理。

      2、配合比方面:个别企业配合比超过半年未验证;机制砂泥块、石粉含量偏高,生产砼配合比和实际投料量中胶凝材料用量不一致比例较大,生产数据总预警比率较大。

      3、其他方面:个别企业存在水泥(掺合料)实际用量与配合比偏差较大;经检测的机制砂泥块、石粉含量较大;抗渗试验无委托、无编号,也未出具报告;厂区地面脏、乱、差;固体废弃物未及时清理出场;硬式密闭接口未密闭。

      三、处理决定

      (一)各单位应认真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反馈,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二)对以下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实行差异化管理,并按《福建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5〕5号)附件2序号8第3款规定予以信用计分。

      1、泉州金洲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存在水泥(掺合料)实际用量与配合比偏差达到-2%及以上的盘数占本企业生产总盘数的比例达10.47%的问题。

      2、泉州市九日山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砂样泥块含量2.0%、石粉含量11.5%的问题。

      3、福建省国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编号SP15007(C40非泵)存在配合比超过半年未验证的问题。

      (三)针对存在上述第(二)款问题的泉州市九日山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省国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责令其使用相应预拌混凝土成型的每个工程项目,每个砼强度等级由我局随机分别抽取5个主要受力结构构件,并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其强度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鉴定。

      四、有关要求

      (一)各检测机构要切实加强实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的管理力度,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危险品管理、断网备案、仪器设备检定等。

      (二)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等要求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要确保搅拌楼、试验室与监管系统联网,并按要求启用“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动态远程监管平台”。

      (三)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绿色混凝土搅拌站建设核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建建〔2017〕73号)等文件要求,加强绿色搅拌站管理,实行低碳节能、低噪声、低排放、废水、废渣循环利用,车辆委托纳入渣土运输管控平台的企业。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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