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19-00083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19〕4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08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在建项目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7-09 15:38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受监在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按照《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南建建〔2017〕28号)、《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南建建〔2019〕5号)等文件要求,市住建局联合市消防大队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开展了施工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现场检测等方式,重点抽查10个在建高层房屋建筑和大型公建项目,排查消防隐患35个,发出整改通知书8份。

      二、存在问题

      (1)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不足。个别项目消防栓数量设置不足,动火作业场所未配备灭火器,办公区灭火器配备不足。

      (2)施工消防水源设置不规范。个别项目临时消防水池容积不符合要求。

      (3)消防台账资料不齐全。多数项目无消防宣传培训记录,个别项目无防火检查记录资料。

      三、处理意见

      (1)针对存在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应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立即进行整改,并按时进行反馈。

      (2)各单位要继续开展施工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改,加大消防日常安全管理和台账资料管理。

      四、有关要求

      (1)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各在建项目要继续按照《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南建建〔2019〕5号)、《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建〔2019〕78号)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切实消除隐患。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各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要继续深入开展施工消防专项整治,常抓不懈,逐步建立建筑施工火灾防控长效机制,确保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3)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市住建局将结合季度、年度检查加强督查施工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市监督站应结合“双随机”等日常监督工作,加强督查和帮扶指导,督促项目整改排查发现的隐患。市住建局将加强建立与市公安消防大队的联动机制,开展施工消防安全联合执法。

      (4)加大宣传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加强对施工消防安全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农民工夜校、班前岗后,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效提高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水平。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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