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19-00074
    • 备注/文号:南建〔2019〕9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6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7-01 10:40

    各建筑业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安委〔2019〕4号)、《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泉安委〔2019〕3号)、《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南安委〔2019〕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南建建〔2019〕5号),进一步制定细化了《2019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具体措施,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泉州市和南安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住建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9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现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到最重要的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立足我市行业安全生产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集中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督促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市住建局成立以郑曙熙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市住建局建工科,负责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调度、督促等工作。

      四、治理对象

      全市物业服务小区及受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

      五、治理重点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是否按照《关于组织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19〕41号)规定在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带队检查本企业至少一个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并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上留痕。

      2、施工现场履职情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落实情况,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修保养情况,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修保养情况,是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按时限跟踪督促,发现项目隐患排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形成闭环管理。

      4、消防安全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建〔2019〕78号)文件要求对房屋市政在建工程、物业管理区域等住建系统领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5、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是否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9〕37号)规定要求推进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妥善处置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时间录入“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六、治理步骤

      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自即日起至9月中旬。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题,全面排查摸清安全风险隐患,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同步化解一批事故隐患。

      (2)第二阶段自9月中旬至10月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主题,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环节,有步骤、成梯次地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3)第三阶段自11月至年底。以“保障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为主题,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亲自过问、亲自督促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各在建项目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企业定期检查制度,在大检查期间对每个项目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并登记在册、记录在案;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坚持问题导向,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任务、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从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及时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要做到四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定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纳入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的企业,每月要将隐患自查自改情况通过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企业端—隐患排查—自查自报中上报。

      (三)强化监管责任。要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细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坚持安全生产工作抓日常、抓重点、抓长效。在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住建局将结合“双随机”检查、上半年执法检查等各类检查,通过调研、走访、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深基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外脚手架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问题的将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落实闭环管理。

      (四)强化执法问责。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开展真查、严管、深督。在大检查期间,对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未落实检查要求的,一律视为未按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专项质量安全检查;对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检查走过场、该排查的隐患和问题未能自查整改到位的,一律视为检查弄虚作假,直接予以违规记分处理;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依法顶格查处,并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

      (五)做好统计报送。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通报典型违法案件和工作情况。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于6月30日、12月2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全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住建局房管科邮箱:jsj86389622@163.com;各在建项目应于6月30日、12月2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全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住建局建工科邮箱:najgk@163.com。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