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19-00076
- 备注/文号:南渣土办〔2019〕1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8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交通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渣土运输企业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渣土办〔2018〕7号)文件要求,市渣土办、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于2019年5月30日到福建省大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与泉州市旭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现场核查,各部门现场核准审查一致同意,并于2019年6月20日至6月27日予以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市渣土办公布同意将福建省大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与泉州市旭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暂时纳入全市渣土车管控平台,现予以公告。如在承诺限期内未能按泉州市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规定完成的,将注销该公司渣土运输资质并清退出全市渣土车管控平台。
南安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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