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19-00072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19〕4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5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顿和上半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9-06-25 16:16

    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局属有关科室:

      为强化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泉建综〔2019〕94号)、《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南建建〔201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要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市住建局决定开展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顿和上半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建筑市场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住建局成立检查工作组,由李志丰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抽调组成,负责对全市受监的在建项目质量安全与建筑市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市场行为

      1、项目建设单位工程发包情况,各类保证金收取和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2、国有投资项目工程的招标工作及招标情况,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行为。

      3、项目施工单位的承包、发包情况,施工合同签订情况,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管理主要负责人人员关系和到岗履职情况。

      4、项目施工单位的劳务管理行为和支付工资情况。

      5、项目劳务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专户落实情况。

      (二)勘察设计质量

      1、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执行建筑节能(含绿建)标准以及勘察、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情况。

      2、工程项目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抗震设防、建筑外窗和防火设计质量安全情况;住宅项目阳台废水排放设计情况。

      3、工程项目施工、验收阶段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各施工验收规范等情况。

      (三)工程质量安全

      1、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职责,特别是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情况、施工企业对项目的自查情况以及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2、受检项目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钢材、水泥、建筑用砂等与结构质量安全有关的主要建村质量,模板支架、外脚手架和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设备智能识别开机和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等。

      3、受监项目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场容场貌、环境卫生、临时设施、扬尘治理等方面;同时对各地创建申报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督导。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7月底,市住建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全面开展督查检查,具体检查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检查对象

      全市受监的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五、检查方式

      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抽查各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文明施工标准化考评被通报的项目及日常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未落实整改到位的项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市住建局将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单》限期责令整改。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受监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及建机一体化企业要携带有关资料到场。

      (二)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做到闭环管理;发现企业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主体;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立案查处。要通过查办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警示一批,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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