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19-00065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19〕3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30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5-30 11:19

    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主题为“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和省、泉州市部署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现就开展全市住建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精心安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突出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市住建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建工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指导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19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施工企业和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同时组织开展。

      (一)组织启动仪式。各单位可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开展主题宣讲。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深入开展“七进”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课”,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三)组织交流研讨。市住建局将结合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

      (四)开展线下线上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市住建局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采取设置咨询展台、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等线下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微信、政务网站等途径,组织网络安全知识竞答等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五)开展安全宣教活动。各单位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展播活动和隐患曝光活动并精心创作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市住建局将择优推荐到“福建应急管理”及“泉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进行刊载。有条件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鼓励设置在施工区域以外的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向社会开放,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

      (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市住建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为重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施工企业要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同步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结束。市住建局将视情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工地一线,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一是开展“献礼70周年”主题采访。组织媒体记者调研采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新成效,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紧盯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报道,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三是开展“区域行”和“行业行”活动。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四是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市住建局已开通举报电话,各单位要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市住建局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企业和项目,将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五、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

      (二)要提升活动实效。要加大“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的统筹指导,做到与日常监管执法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切实提升活动实效。

      (三)要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企业切实履行责任。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要强化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逐一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质量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各单位应于6月1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三下午下班前报送前7天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1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以上材料,请各在建项目统一报送至市住建局监督站(邮箱:1274342986@qq.com)汇总;注册地在南安的各施工企业统一报送至市住建局建工科(邮箱:najgk@163.com)汇总。

      附件: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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