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19-00050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19〕3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29
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19〕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及早落实防汛责任人,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抓紧排查整改防汛安全隐患,备足防汛物资,扎实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19〕31号)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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