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泉政办〔2017〕28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南政文〔2018〕627号)的规定,拟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应当选择五家以上单数(含5家)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益好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基准价评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安市英都镇农贸市场改造项目
评估地点:南安市英都镇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
二、评估内容及要求
1、评估内容:《南安市英都镇农贸市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评估,具体包括:套房的基准价、自建房的基准价、店面的基准价、市场摊位的基准价、新建安置房的基准价。
2、提交评估报告时间和数量:依委托合同约定。
3、评估费用:依《福建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规定的“其他收费标准”的第1项规定计费。
二、评估机构资格要求
1、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泉州区域外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泉州市应设立有分支机构。
2、入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2017年度在泉州从事房屋征收估价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库》;
3、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
4、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5、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
6、具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经验。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起止日期:自通告之日起至2019年 1月14日下午17:30止。
报名地点:福建省名信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南安柳城成功街御景苑A幢204号)。
四、报名资料
报名单位须到报名地点提交资料。报名资料含报名表和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泉州区域外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还应提供泉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复印件、拟签字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资格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机构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手机号码)。
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并装订成册。
五、评估机构选取办法
参加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少于5家(含5家)。
若仅有5家评估机构报名,则确定该5家评估机构为中选的英都镇农贸市场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若超过5家评估机构报名的,我局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评估机构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公开进行选定,确定5家评估机构为中选的英都镇农贸市场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评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具体公开选定时间为2019年 1月15日上午10:30,选定地点为:南安市英都镇人民政府,届时请准时参加。
依法中选的5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可自行协商推举其中一家作为牵头估价机构;不能协商推举的,亦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中选的5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公开选定一家作为牵头估价机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万福,电话:0595-86850222、1801630888,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柳城成功街御景苑A幢204号。
特此公告。
附件:1.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表
2.授权委托书
3.2017年度在泉州从事房屋征收估价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库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3日
(此份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