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1-0101-2020-00001
    • 备注/文号:泉医保南安〔2020〕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3
    关于转发福建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1-06 17:00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参保单位:

      现将《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医保〔2019〕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

     南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0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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