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1-0101-2019-00012
    • 备注/文号:泉医保南安〔2019〕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4
    转发泉州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9-06-24 09:57

    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医保〔2019〕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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