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1-0101-2019-00006
    • 备注/文号:泉医保南安〔2019〕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8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关于转发调整联合限价阳光采购部分药品最高销售限价及医保支付结算价的通知
    时间:2019-04-18 17:04

    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联合限价阳光采购部分药品最高销售限价及医保支付结算价的通知》(泉医保〔2019〕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

      2019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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