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1-0101-2019-00005
    • 备注/文号:泉医保南安〔2019〕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09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关于转发2019年3月全市开展“三函两牌”监管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5-09 16:29

    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19年3月全市开展“三函两牌”监管情况的通报》(泉医保〔2019〕40号)转发给你们。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各自存在的类似问题并整改到位,严格按照服务协议,履行服务承诺,规范服务行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

      2019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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