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604-2017-03015
- 发布机构:医保中心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7-19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及《南安市财政局关于批复 医保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南财决〔2017〕72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医保中心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上级医保政策,对本市医保工作进行管理。
(二)负责参保登记与变动,基金征缴与管理。
(三)医保保险费用和医疗服务检查,医保信息系统管理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医保部门包括零个机关行政处室及零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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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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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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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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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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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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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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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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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南安医保中心主要任务是:执行上级医保政策,对本市医保工作进行管理。负责参保登记与变动,基金征缴与管理。医保保险费用和医疗服务检查,医保信息系统管理等。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生育保险的参保参合工作。
(二)几个险种的医疗费用审核报销等管理工作。
(三)社保卡制作和发放管理工作。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南安医保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 85 万元,本年收入 316.73 万元,本年支出 346.97 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54.76 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 316.73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33.15 万元,增长 11.7 %,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316.73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 万元。
2. 事业收入 0 万元。
3. 经营收入 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 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 346.97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67.91 万元,增长 24 %,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280.01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274.28 万元,公用支出 5.73 万元。
2. 项目支出 6.96 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346.97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80.56 万元,增长 30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级科目)338.66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88.33 万元,增长 35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0.54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 5.35 万元,下降 91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机关社保工资发放。
(三)事业单位医疗(项级科目)7.77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 0.85 万元,下降 9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8.55万元,同比增长0.4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 2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8.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2 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 6 %,主要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新农合专项等支出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16 批次、接待总85人数。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增长19%,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八、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5号)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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