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319-2017-00588
- 发布机构:医保中心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2-23
南医保〔2017〕 4 号
关于转发做好第二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付费
结算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各参保单位:
现将《泉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第二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付费结算工作的通》 (泉医保〔2017〕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安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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