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319-2015-02578
- 备注/文号:南人社〔2015〕 64 号
- 发布机构:医保中心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8-25
南人社〔2015〕 64 号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社会保障卡制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为改进我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制发工作,提高制发卡效率,根据闽人社文〔2015〕37号和闽人社文〔2015〕231号精神,结合《泉州市人社局、卫计委、财政局、效能办、经信委关于改进我市社会保障卡制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泉人社〔2015〕82号)要求,原参保人员社保卡若出现坏卡、挂失卡、错卡或参保多年未领卡的情况可到南安工商银行新华支行或农业银行南安支行社保卡制发服务窗口补卡(新参保人员制卡仍由泉州按原来程序统一制作),立等可取,现将补卡办理程序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制作社保卡的类别及办理程序
(一)坏卡
指已持有城镇职工、居民、新农合社保卡无磁性、断卡、无法刷卡或刷卡出错等。
办理程序: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相应合作银行重新制作新卡。如果参保人员在住院急需用卡,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社保卡可以代办,代办人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需办卡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代办的社保卡先制作医保功能,待参保患者出院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工商银行制卡点补录银行帐号。
(二)挂失卡
指已持有城镇职工、居民、新农合社保卡丢失。
办理程序: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相应合作银行办理挂失并重新制作新卡。如果参保人员在住院急需用卡,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社保卡可以代办,代办人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需办卡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代办的社保卡先制作医保功能,待参保患者出院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工商银行制卡点补录银行帐号。
(三)错卡
指已持有城镇职工、居民、新农合社保卡的卡面信息出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像片等信息。
办理程序: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像片出错的还需提供新的像片)到医保中心修改信息,再持身份证原件到相应的合作银行重新制作社保卡。如果参保人员在住院急需用卡,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社保卡可以代办,代办人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需办卡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代办的社保卡先制作医保功能,待参保患者出院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工商银行制卡点补录银行帐号。
(四)参保多年未领卡
指城镇职工、居民、新农合参保人员参保多年未领取到社保卡。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医保中心查询个人参保信息是否错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像片等信息),并更正。
2.参保人员如果有在异地参保或在异地制作过社保卡,需回原参保地医保机构,停用相应档案,并注销卡。
3.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相应的合作银行重新制作社保卡。
二、地点与费用
1.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社保卡制发服务窗口设在南安工商银行新华支行,地址:南安市溪美新华街233号(体育馆旁);新农合的社保卡制发服务窗口设在农业银行南安支行,地址:南安市成功街372号融欣大厦(南安汽车站斜对面)。
2.费用:社保卡制作工本费每张25元,由参保人员支付,制作银行代收。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将社保卡的补卡程序和要求通知到各村(居)委会、辖区内的企业及参保参合人员,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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