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3-0101-2025-00002
- 发布机构:南安市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5
填报单位(盖章):南安市信访局 主要负责人:尤泽胜 报送时间:2025年2月25日
任务
单位 |
机关内部学法 活动 |
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
线上或线下 旁听庭审活动 |
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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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班子 |
部门工作人员 |
已有阵地 |
拟建阵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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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
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1、一季度习近平法治思想、信访工作法治化;2、二季度《信访工作条例》《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决定》;3、三季度《档案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四季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
1、一季度习近平法治思想、信访工作法治化;2、二季度《信访工作条例》《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决定》;3、三季度《档案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四季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
1、二季度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信访工作条例》、信访法治建设等。 2.通过窗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信访事项,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
1、开展律师接访群众活动。 2、12.4与多部门通过现场普法等多种方式联合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
二季度、四季度组织全体干部观看庭审直播录像;三季度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 |
群众来访接待大厅信访法治宣传窗口、信访评理室等。 |
无 |
备注: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第九项,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2.根据《南安市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线上或线下旁听庭审每年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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