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3-0101-2022-00001
    • 备注/文号:南信〔2022〕1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4
    南安市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6-06 10:51

    各科室:

      为切实推进《信访工作条例》施行,落实2022年度普法计划,加大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决定开展以“遵循条例·维护民利·促进和谐”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22年5月24日开始,为期一个月。

      二、宣传活动安排

      (一)丰富活动载体。征订《信访工作条例》单行本、解读书物、制作宣传折页、宣传标语、宣传图片、宣传展板、微视频、动漫宣传片、宣传品等。

      (二)形式多样宣讲。开展“新法面对面”线上宣讲活动。开设专题专栏、在线访谈、专家解读,举办知识竞赛、征文和文娱活动,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律师、志愿者等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大力宣传《条例》内容。围绕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重要条款,进行重点阐释,回应社会关切。

      (三)营造社会氛围。在公共活动场所、交通要道、公共交通工具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图片,滚动播放宣传视频。

      (四)开展上街普法宣传活动。要在法治文化广场、公共活动场所开展上街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分发宣传材料、宣传品,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局各科室及市直有关部门参加上街普法宣传活动。

      (五)树立舆论导向。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官方网站、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社会舆论。

      (六)畅通信访渠道。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以图表或文字等形式公布信访事项提出、受理、办理等法定程序,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各机关、单位向社会公布网络信访渠道、通信地址、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以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要坚持务实勤俭,避免铺张浪费,注重实际效果。

      (二)加强载体建设。要创新宣传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多种类媒体平台,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引领作用,引导新媒体做好正面宣传,为《信访工作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及时总结提升。要不断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注意收集活动情况。

     

     

     南安市信访局

      2022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