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4-0101-2026-00025
    • 备注/文号:南文体旅〔2026〕9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28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公开征集南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时间:2026-08-28 17:43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为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落实《关于成立南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评审委员会的方案》工作要求,规范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以及泉州市级、省级、国家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遴选推荐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智力支撑作用,提升非遗评审、保护研究工作专业化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南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人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学术失信记录,热爱南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

      (二)熟悉闽南及南安本土历史文化,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能够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评审研判工作,廉洁自律。

      (三)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会议评审、材料审阅、田野实地核查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自愿接受市文体旅局管理、监督,能够按时完成委托任务。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校、科研院所、公共文化机构或其他文化类单位从事文史、艺术、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非遗各类别研究;

      2.长期深耕闽南、南安本土传统技艺、民俗实践一线,具有十年以上实践经历,行业内公认度高;

      3.长期从事群众文化、非遗保护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熟悉非遗申报评审流程,具备丰富实操经验。

      二、推荐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

      1.单位推荐。各乡镇(街道)、高校、科研机构、文化类机构可择优推荐本单位、本领域符合条件人选,单位对推荐人选资格予以审核。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行申报。

      3.各推荐单位和个人如实填写《南安市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并于9月8日前将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字推荐表一式两份及相关工作、荣誉表彰等佐证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市文体旅局6楼艺术(非遗)科,电子版同步报送至邮箱:nasfyk@126.com,联系电话:86389234

      三、其他事项

      1.市文体旅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择优确定入库人选名单,建立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2.开展非遗评审、论证等工作时,视申报项目类别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3.入库专家如出现不能履行职责、违反评审纪律、违纪违法等情形,将移出专家库。

      附件:南安市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