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4-0101-2022-00008
- 备注/文号:南文体旅〔2022〕4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21
各乡镇(街道)文化体育服务中心,雪峰开发区社会事务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完善和提升我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根据《关于对202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分解抓落实责任制的通知》(南委办〔2022〕2号)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将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纳入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在全市范围内村(居)建设20套健身路径(非智慧型)。
(二)在全市镇区内新建2套二代健身路径(智慧型)。
(三)建设时间:3月份启动,10月份完成
二、建设经费及标准
(一)每套非智慧型健身路径建设2万元;
(二)每套智慧型健身路径建设9万元。
受建单位需提供面积至少100平方米以上的场地,能确保器材集中安置,打造亮点,方便群众就近健身,并在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场地的平整(场地平整费用由受建单位自理),
三、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23日。
四、申报对象:
(一)非智慧型健身路径每个乡镇(街道)、开发区最多可申报两个村(社区)作为遴选单位(其中1个主推,1个备选);
(二)智慧型健身路径仅限中心镇区(街道)申报1个。
五、保障措施:
1.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明确项目实施中有关部门的职能任务,确保按计划完成;
2.项目选址应合理规划,应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便于群众活动的开放地带。项目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党建+邻里试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予以倾斜,不断完善“15分钟健身圈”。
3.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后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将项目交由受建单位运营管理。受建单位要《南安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细则》,建立日常管理制度,依法明确资产性质、产权归属、管理维护要求以及器材种类、数量等事项,要做好资产登记造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并有专人管理。
五、申请程序:
1.填写申请表(见附件);
2.市文体旅局组织人员现场勘察;
3.审核公示;
4.确定建设对象。
六、实施步骤:
时 间 |
项目进度 |
3月23日前 |
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
4月30日前 |
完成选址场地审核和公示 |
5月—6月 |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器材招标采购工作 |
5月31日前 |
受建单位完成项目场地平整工作 |
7月—10月 |
中标企业进行器材安装工作 |
10月31日前 |
完成验收工作 |
联系人:黄丽农,联系电话:86373628 |
七、资金来源:财政统筹。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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