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4-0101-2021-00005
- 备注/文号:南文体旅〔2021〕1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25
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促进我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我局值班工作正常高效运行,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值班工作的通知》(南委办〔2018〕117号),参照《南安市带班值班工作规范(试行)》,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值班工作安排
(一)工作日夜间及周末值班。每天安排1名领导带班,1名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我局属于二级2类单位,带班领导不得离开中心城区或单位所在辖区,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试行到2021年3月31日,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二)法定节假日值班。安排1名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2名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办公室要提前3个工作日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联系方式:86382201)报送值班带班安排表。
(三)应急期间值班。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情况(如台风、暴雨)期间,至少安排2人24小时在岗值班,1名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以及其他重要或敏感时期,根据需要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
二、带班值班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带班领导工作职责及要求
1.要保持联络畅通,密切关注全市文化、体育和旅游等工作总体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
2.要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第一事件做好沟通联络、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事项。
3.要检查指导所属单位值班情况,核实、了解、报告上级领导或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要求上报的事项和突发事件信息;
4.遇特殊情况需要换班的,应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向总值班室报备,做好带班工作交接,离岗前告知值班人员;
5.24小时在岗带班的领导要在本单位带班,不得离开岗位外出参加开工仪式、组织拆迁、检查环境卫生等与应急值班任务无关的事项,如需协调处理紧急情况或在驻地检查指导值班工作,应提前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备,并告知值班员去向。
6.认真值守,应对值班抽查。要保持电话畅通,接到电话抽查及时接听。
7.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等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协调处置,情况紧急的需赶赴现场处理, 并提前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备。
8.负责处理带班期间其他事项。
(二)值班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由正式工作人员担任;
2.熟练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处置流程与基本要求,遇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加强研判,迅速核实情况、整理上报信息,第一时间向领导报告,积极协助处置;
3.检查指导下属单位值班情况,核实、了解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要求核实的情况;
4.值班电话需迅速接听,电话铃声3声之内接听,答复问题要清晰准确,不得设置为呼叫转移模式,不得与门卫、传达室等电话并线,不得由无关人员接听;
5.密切关注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内社会面情况,主动掌握带班领导去向;
6.做好上下班交接和值班记录等工作,定期检查值班室办公室设备,确保交接班登记、值班网络、设备运转有序正常;
7.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增强保密观念,加强对敏感信息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查阅值班记录;对于涉密敏感信息要通过专用渠道传递,严禁使用手机拍照转发;
8.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换班的,应请示领导同意后向上级值班室报备,同时,做好值班交接,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严禁出现无人值守的情况。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值班工作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
1.每天早上8点、晚上10点为交接班时间,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换的,应提前通知带班领导;
2.交接班时要将上一班的来信来件处理完毕,完整做好记录备查事项;
3.向下一班交际清楚待办事项,包括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重大情况处置未办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避免发生工作断档现象;
4.交接班时双方应当查看值班设备是否完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并做好记录,如遇损坏要及时联系维修单位维修、更换,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值班期间,如遇到紧急情况、重大情况,值班人员应按照《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南委办发明电〔2021〕6号)文件要求,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迅速稳妥处理。
(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保密意识,对办理的有关秘密事项,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局机关各科室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所属各单位要参照本通知,进一步规范带班值班工作。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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