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4-0101-2020-00043
    • 备注/文号:南文体旅〔2020〕13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7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南安市文化体育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09-17 11:32

    局机关各科室、各所属事业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各文体旅行业企业:

      现将《南安市文化体育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文化体育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闽政〔2015〕11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文旅市场〔2019〕13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市文化体育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公平竞争,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快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支撑,以建设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提高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领域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目的,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和应用,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点亮“诚信南安”品牌形象。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级推动。按照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全市文体旅系统协同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二)依法监管,社会共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监管职能,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和从业者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三)统筹安排,分步实施。针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四)强化应用,重点突破。在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广泛运用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信用信息,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审核等重点环节积极应用评价结果。

      (五)公正透明,真实准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及时规范地发布信息,保护文化体育和旅游企事业和从业者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工作目标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18〕119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旅市发〔2018〕30号)、《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诚信南安”争先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办〔2020〕29号)等文件要求,面向文化体育和旅游企业法人以及文化体育和旅游其他组织,同时也涵盖自然人,着重落实文化体育和旅游业失信黑名单相关制度的建立。重点针对星级酒店、A级景区、旅行社、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品经营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济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经司法或行政认定后,依托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建设” 、“信用南安”等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示失信黑名单。建立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在全社会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良好氛围,推进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普遍提高。

      四、加快文化旅游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一)加强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为推进文化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抓好责任落实。成立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

      (二)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结合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按照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完善文体旅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息,积极利用“信用南安”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信用信息登录、检索、查询功能。

      (三)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发改、市监、税务、公安等部门的数据交换,依托“信用南安”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的统一的失信黑名单数据库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向社会披露;拓宽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信用信息共享,有效消除信息孤岛;形成覆盖全市的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联合信用系统,实现文体旅系统和部门间的信用信息互通和共享。

      五、完善文体旅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记录及成果应用

      (一)完善信用信息记录

      健全和完善星级酒店、A级景区、旅行社、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品经营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信用档案记录。

      (二)规范不良行为信息记录

      对受到失信(不良)行为行政处罚的文体旅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将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54号),自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通过“信用南安”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并记入其信用档案。

      (三)实行信用信息社会监督

      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外,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文化体育和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充分利用全国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强化监督力量,扩展监督范围。

      (四)公开失信行为信息期限

      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严重失信行为的星级酒店、A级景区、旅行社、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品经营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等单位信息公布期限为2年,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失信黑名单记录期限为3年。

      (五)积极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在开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优评奖、日常监管等工作时,应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

      (六)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对守信的、信用等级高的文化体育和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推荐有关单位的招标投标中依法给予优待;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优评奖等方面依法予以便利,并简化审核程序;对待信用等级高的旅行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列入守信名单。

      对失信的文化体育和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检查频次,限制参加评优评奖活动。

      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文化体育和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采取上述措施外,列入失信黑名单、实行市场禁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和从事演出等业务。

      对旅游不文明行为,依据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指导意见》(旅办〔2015〕42号)、《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旅办发〔2016〕139号)实施。

      附件: 南安市文体和旅游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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