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4-0101-2020-00028
    • 备注/文号:南文体旅〔2020〕6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30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0年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0-05-07 16:43

    局各科室、各乡镇(街道)文体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解难题”,深入贯彻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切实保障文化旅游企业顺利复工复产,促进文化旅游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经营业主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0年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的通知》(闽文旅综执〔2020〕2号)和《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0年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的通知》(泉文旅〔2020〕60号)要求,在全市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牢牢守住政治底线和安全底线,针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特点规律,按照全市一盘棋的工作原则,坚持线上清查与线下整治同步实施、暗访评估与联合执法检查同步开展、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同步推进,以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网络文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不合理低价游、边境旅游等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着力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

      二、时间步骤

      整治行动开展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底。

      (一)全面部署(即日起至5月10日):调整充实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根据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围绕整治行动工作重点,聚焦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方案,着力精准施策。

      (二)集中整治(5月11日至10月15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靶向治理,将暗访暗查作为发现市场问题的主要抓手,与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等同步开展,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整治行动,同时核查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情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持续保持市场整治高压态势,真抓实干,坚决打赢集中整治攻坚战。

      (三)整改提升(10月16日至年底):对市场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并分类梳理,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把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具体人员。组织开展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在开展集中整改的过程中,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整治力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围绕以下工作重点,依法查办一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形成对违法违规经营单位的强力震慑。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禁止内容的信息;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未按规定建立巡查制度;未按规定悬挂证照和警示标志。

      2.娱乐场所: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为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指黄赌毒)提供场所或提供条件;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禁止内容;招用未成年人的;未按规定悬挂禁入、限入、警示标志和举报电话;未按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向未成年人提供。

      3.营业性演出: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营业性演出有禁止内容;以假唱欺骗观众;擅自变更演出曲目、演出人员;囤票捂票炒票、虚假宣传、交易不透明等演出票务经营违规行为。

      4.艺术品经营(含网络经营):经营含有禁止内容的艺术品;经营禁止经营的艺术品;经营来源不明、假冒、伪造、变造的艺术品;经营国家禁止(材质)经营的艺术品;未按规定标明艺术品信息;经营未经批准进口的艺术品;未经批准以销售、商业宣传为目的在境内公共展览场所举办有境外艺术品创作者或者境外艺术品参加的展示活动。

      5.网络文化(网络音乐、动漫、艺术品、表演等):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未按规定标证照或备案编号;经营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网络表演存在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

      6.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组织艺术考级活动前未向社会发布考级简章或考级简章内容不符合规定;组织艺术考级活动未按规定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备案的;委托的承办单位不符合规定的;未按照本机构教材确定艺术考级内容的;未按照规定要求实行回避的。

      7.在线旅游产品及信息:在线旅游企业安全风险防范不到位、意识形态安全责任不落实、发布销售违法违规产品及信息等。

      8.旅行社相关业务: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团组织或网上平台、公众号等方式售卖“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特别是一些保健品销售企业和保险企业将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作为促销办法;无资质非法经营旅行社;旅行社低价揽客、低于成本操作、不签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以及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诱骗游客消费(购物);赴泰、赴越、赴俄、赴柬、赴美、赴港澳台等出境游线路中“不合理低价游”、诱骗强迫消费、甩团滞留以及经营非目的地国家旅游产品。未经批准,经营边境旅游业务或任意扩大边境旅游范围。

      9.导游人员相关活动: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有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未取得导游资格证,擅自从事导游活动的。

      10.主要涉旅行业:管控人员配置不足、车辆超载混装、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环境卫生差;A级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厕所存在日常管理和卫生保洁问题。

      (二)健全治理机制。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作用,健全与公安、网信、通信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研究会商管理措施,开展联合执法。推进市场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认真实施创新管理技术措施,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的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三)推进信用监管。利用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等,加强经营单位一户一档管理,完善信用信息,积极探索对经营单位的信用监管,建立警示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管理机制,营造良好信用环境。通过开展培训和交流座谈,加强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守法合规诚信经营意识。

      (四)严格内容监管。对舆论热点难点、重大突发事件做好分析研判、舆情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准确通报、积极引导、科学处置、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内容审核,严禁含有禁止内容的产品进入市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文化和旅游阵地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各科室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证、是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要检视问题不足,清醒认识当前文化和旅游市场现状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着不小差距,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扎实开展好整治行动。

      (二)调整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名单。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原则,承担依法整治文化和旅游市场的主体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整治行动的落实。

      (三)突出联合执法办案。要把暗访暗查作为发现问题的主要抓手,采取委托第三方“体检式”暗访或执法人员专业暗访等形式,对本辖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全面体检,排查各类问题隐患。要综合运用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梳理各类案件线索,加强案件查办、督办、转办、协办,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查处不力、执法不严等现象。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要集中执法力量重点攻坚,查处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形成有力震慑。畅通文化和旅游投诉渠道,有效调解和处理文化和旅游举报和纠纷,不断加大“诉转案”力度。

      (四)强化责任落实。要对整治行动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落实主体责任。我局拟于年内对全市范围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歌舞和游艺)、营业性演出、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产品、导游、A级景区、旅游厕所、星级饭店、旅游市场周边环境进行全面“体检式”暗访评估,并于暗访结束后梳理问题清单,针对重点地区展开督查检查。

      (五)营造宣传氛围。要运用各类媒体和各种宣传渠道,围绕市场热点和工作重点,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提升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法制宣传工作和整治行动的覆盖面及普及度,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依法治理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浓厚氛围。在市场整治的过程中,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扩大社会影响。

      局各科室要按照全面部署、集中整治和整改提升三个时间节点,分别于5月10日前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行动计划,10月10日前报送整治行动总结和工作成效,12月8日前报送整改责任清单、情况反馈等材料。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问题整改及时到位,市局将适时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并将此次整治行动纳入2020年度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工作,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局各科室高度重视。

      联系人:黄建军 86381707,电子邮箱:nawhzf@126.com

      附件: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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