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4-0101-2020-00018
    • 备注/文号:南文体旅〔2020〕5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7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27 09:36

    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体旅行业单位:

      现将《全市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房屋安全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委办发明电〔2020〕21号) 和《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文旅〔2020〕42号)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文体旅行业范围内全面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攻坚行动,突出“执规”,依法坚决对存在房屋安全重大隐患的文体旅行业进行整治打击。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南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自即日起至2020年6月底,集中资源、力量、时间,立足行业监管职责,广泛深入文体旅行业一线宣传,督促文体旅行业做好自查工作,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属“四无”、违法改扩建、危房建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文体旅行业单位主体。一经核实,依法予以坚决打击,确保全市文体旅行业持续安全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市文体旅行业场所的房屋,重点整治范围:

      1.设为疫情临时隔离、观察用房的星级饭店;

      2.利用民房、旧建筑物(含厂房、公共建筑等)改造从事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体育经营项目活动场所等经营服务的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等场所。

      3.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文体旅行业场所,包括位于高压线路对建筑物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房屋。

      4.文体旅行业在去年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尚未处置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

      三、整治重点

      存在下列情形的文旅行业企事业单位:1.“四无”(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筑,特别是钢结构建筑;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3.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建筑;4.违法改扩建(加层夹层)的建筑;5.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6.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7.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建筑。

      四、工作安排

      采取联动摸排、群众举报、专家参与、依法整治等方式,立即行动、不分阶段、不分环节,边动员、边宣传、边督促、边整治,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建筑的文体旅行业企业,一栋不漏地整治到位。

      1.宣传发动。结合工作实际,广泛深入宣传发动,配合相关部门,督促提示全市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体育经营项目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立即开展房屋结构安全自查工作,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举报存在“七类建筑”情形的经营主体,全面动员部署,营造良好的工作声势。

      2.督促排查。各科室、各单位要督促文体旅行业场所进行房屋结构安全的自查排查,按照属地原则上报所在村镇;主动对接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编制文体旅行业房屋安全隐患清单。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对本单位房屋结构安全进行排查,对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建设年限较长的,要立即委托房屋安全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该搬离的立即搬离,该加固的立即加固。

      3.整顿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建筑的文体旅行业企业,要进行分类处置,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对一般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责令场所单位立即停止营业,并报请属地安委会依法封闭。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处置验收工作规程详见(附件4)。涉及文体旅部门颁发许可证的文体旅市场经营单位,该吊证的依法坚决予以吊证。对于星级饭店、A级景区场所依法该取消星评的,坚决提请相关机构依法撤销星级评定。

      4.全面验收。对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出的全市涉文体旅行业领域存在重大房屋安全隐患的全市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体育经营项目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等场所单位,各科室、各单位要照单对账,逐一检查,严格销号管理,依法对相关场所采取责令整改、吊证或提请取消星级评定的等措施,并做好相关准备迎接泉州市文广旅局督查。

      五、工作事项

      (一)市局成立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黄印棉书记、李长青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局市场管理科,负责协调、指导、推进全市文体旅行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各科室、各单位按照《南安市文化体育旅游及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南安委办〔2020〕36号)专项整治小组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三)各科室、各单位要及时将涉隐患单位名录、详细问题隐患及采取整改措施等材料整理汇总报送市局市场管理科。

      (四)各科室、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对打击存在房屋安全隐患文体旅行业场馆单位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举报,形成高压态势。

      附件:1.县(市、区)文旅行业存在房屋安全隐患场所情况

            2.文体旅局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3.南安市文体旅局房屋安全隐患整治验收记录表

            4.南安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处置验收工作规程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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