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4-0101-2019-00024
- 备注/文号:南文体旅〔2019〕11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03
全市各旅游企业:
根据《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19年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泉文旅〔2019〕191号)要求,围绕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这一主线,扎实抓好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各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题
2019年文明旅游工作主题是“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出行有礼”。
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教育引导游客遵守境内外旅游目的地法律法规;二是教育引导游客了解并尊重旅游目的地风俗习惯;三是教育引导游客遵守社会公德,保护野生动植物,爱护水体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打响“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品牌。2019年,各旅游企业要持续发挥“文明旅游百城联动”活动的作用和效应,精心策划组织各具特色、寓教于游的文明旅游主题实践活动,突出“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主题活动品牌,引导游客从“出行有礼”中提高获得感。各旅游企业要加强文明旅游企业、优秀导游领队等从业人员、文明游客等的正面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按照《“文明旅游为中国加分——2019文明旅游优秀案例系列征集展示活动”实施细案》(附件1),分别征集报送至少1名以上文明游客、督导员先进事迹,1个以上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实践案例(《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3)。《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9月10日之前通过快递寄达我局,并将电子报名表及照片发至邮箱:nalyj86391989@163.com。
(二)强化出境游散客文明旅游引导工作。经营出境游的旅行社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强面向游客、特别是出境游散客的文明旅游提示提醒。旅游企业要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自有平台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对客服人员、导游员、领队等工作人员进行文明旅游引导服务培训,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文明旅游活动等。要大力宣传文明礼仪规范以及出境游常见突发事件应对知识,提高游客安全旅游、理性维权意识。
(三)充分发挥A级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作用。各景区加强文明旅游宣传,A级旅游景区要在入口、通道处增设文明旅游宣传栏,景区简介、导游地图要加入文明旅游宣传内容,进入景区沿途要布设文明旅游宣传广告。积极开展“文明旅游为中国加分——百城千景在行动”(方案见附件4),及时发现并报送先进典型和创新实践案例。有代表性的景区将被推荐参加6月份的全国启动仪式。8月10日前,要报送文明旅游宣传相关的图片和短视频作品。各星级饭店、旅游客运企业、博物馆等,要通过官方网站和会员系统等渠道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提示。要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让行业窗口成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的一道亮丽风景。
(四)进一步压实旅行社文明旅游引导责任。各旅行社要规范团队游教育管理,落实导游领队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旅游行程各环节文明引导,及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提醒制止。要实施导游领队文明旅游教育培训,将文明旅游相关内容纳入企业内部考评。要重点抓好出境游团队文明引导工作,严格落实行前说明会制度,积极推行文明督导员做法,对影响恶劣的旅游不文明事件要及时上报我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将文明旅游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加强激励指导,锲而不舍抓好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旅游企业要落实好企业责任,主动加强与外事、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积极配合在旅游不文明行为的记录采集、信息共享、追责处罚等方面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旅游企业要将年内导游领队文明旅游教育培训情况、A级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文明旅游宣传情况、文明旅游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文明旅游工作创新实践等信息按通知以及所附方案要求及时报送我局,以便审核上报,做好典型事迹宣传和经验交流。
联系人:陈海波 联系电话:0595-86391981
邮 箱:nalyj86391989@163.com。
附件:1.“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2019文明旅游优秀案例系列征集展示活动”实施细案
2.“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2019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先进事迹征集展示活动申报表
3.“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2019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展示活动申报表
4.“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百城千景在行动”活动实施细案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19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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