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4-0101-2019-00006
- 备注/文号:南文体旅〔2019〕2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18
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所属各单位:
近年来,南安市政府将开展“送戏下乡”公益性演出纳入每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各类演出团体活跃在基层文化生活的第一线,切实发挥文化惠民的作用,给乡村送去戏剧文化大餐,所到之处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足迹遍及南安山区沿海。
为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根据《南安市购买高甲戏公共演出服务实施方案》和近年来实际情况,现就完善“送戏下乡”公益性演出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转变财政支持的单一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演出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精神食粮,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满足广大农民看戏需求,解决我市大部分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匮乏问题。
二、组织管理
成立南安市“送戏下乡”公益性演出工作领导小组,由南安市文体旅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南安市文体旅局文化科,具体负责“送戏下乡”公益性演出的场次安排和检查管理。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认真核查核拨专项资金,按季度汇总演出情况,及时拨付演出费用,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剧团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文化馆、南安市高甲戏剧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戏曲进校园、进社区公益性演出。
三、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根据财力情况提出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经费总额,并列入当年“为民办实事”的财政预算,市文体旅局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编制公共文化服务购买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购买确认
凡被确定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承接对象,由南安市文化馆和提供公共演出服务的单位及个人签订合同,明确购买服务项目的内容、任务、服务期限、资金支付和违约责任等。
五、演出安排
由南安市“送戏下乡”公益性演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公益性演出。每年安排30%的场次用于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如节庆、“三下乡”等活动),70%的场次直接安排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各乡镇(街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根据群众意愿,申报演出需求后,由文化科汇总,安排演出场次(时间、地点),然后通知到各演出团体、村(社区)、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六、经费拨付
在承接对象完成所有购买的公共演出场次后,由南安市文体旅局、市财政局协商一次性拨付服务经费,拨付前,承接对象须提供按要求填写的演出确认单。
七、工作要求
(一)提升服务。演出团体需积极创作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剧目,及时提供剧目清单、节目单。为适应当地群众文化需求,村委会(居委会)可与剧团协商确定演出剧目。
(二)齐抓共管。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委会(居委会)需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每场演出工作。文化站、村委会(居委会)要广泛宣传,张贴海报,组织观众,并指定专人负责场地及水电保障。
(三)确保成效。演出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核查项目实施单位演出情况,通过文化站、村委会(居委会)、文化协管员等,全面掌握演出情况,确认到场演出,抽查演出成效,确保演出质量。演出完成后,村(社区)要在确认单上签字盖章。
(四)整合资源。各有关单位要结合“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法制宣传、廉政文化、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演出团体要用戏剧形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赞颂清廉守正、严于执法的清官廉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完善机制。演出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经验,管好专项资金,改进工作方式,落实考核办法,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认真制定年度“送戏下乡”公益性演出计划和工作流程,每季度将演出情况做一次公示。各演出团体要勇于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演职员素质,成为农村文化宣传主力军,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和发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19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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