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
(2024年11月12日)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参照《南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南安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86382802
传真号码:0595-86399802
通信地址:南安市成功街1558号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邮政编码:362300
电子邮箱:nawj2016@126.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公交路线可乘坐南安1、3、4、12、19、20、29、106、126、151、161,K201路至电信大厦站下车步行前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南安市卫生健康制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及其下属单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扶贫、医疗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公共卫生等的监督检查情况;
●南安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自主招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涉及公共卫生服务、公益事业、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nanan.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wshjhsyj/zfxxgkml/)
(二)编排体系
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发布机构 |
名称 |
来源 |
文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浏览次数 |
1.索引号:按索引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信息的标识符。
2.组配分类:信息所属目录的分类代码。
3.发布机构: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
4.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5.来源:发布信息的单位或信息转载来源网站。
6.文号: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字号。
7.成文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8.发布日期:信息在政务公开平台中形成的时间。
9.浏览次数:点击网页查看的次数。
(三)公开渠道
1.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http://www.nanan.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wshjhsyj/zfxxgkzn/
2.官方微信“健康南安”政务新媒体:
3.本机关同时在南安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南安市档案馆地址:南安市区柳新路1号南安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档案综合楼2楼查阅室
联系电话:0595-86381402
南安市图书馆地址:南安市区柳新路12号南安市图书馆2楼查阅室
联系电话:0595-86265198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获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 登入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 在南安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获取点获得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的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86382802
传真号码:0595-86399802
通信地址:南安市成功街1558号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邮政编码:362300
电子邮箱:nawj2016@126.com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信函(邮寄)申请
申请人可从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nanan.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wshjhsyj/ysqgk/201901/t20190102_980335.htm
-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或向南安市卫生健康局领取《申请表》,准确、完整填写后附身份证明向受理机构送交。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件人请填写“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点此提交,网址为:http://www.nanan.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wshjhsyj/ysqgk/),受理机构将依照《条例》相关规定与申请人确认申请之日,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