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22-00035
    • 备注/文号:南医管办〔2022〕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0
    南安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院长(书记)2021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10-10 17:49

    市直各公立医院:

      根据《南安市公立医疗机构院长(主任、书记)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办法》(南医管委〔2018〕7号)和《南安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对市直公立医院院长(书记)2021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南医管办〔2022〕3号)等文件要求,市医管办组织对市直公立医院院长(书记)2021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采集数据、调查核实等方式,结合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已将各单位考核结果汇总,现予以通报。

      一、考核成绩

      南安市医院98.52分、南安市中医院97.99分、南安市妇幼保健院95.49分、南安市康复院93.42分。

      二、主要存在问题

      1.南安市医院

      ⑴应加强项目指标监测,县域内就诊率未达到医改、医保指标要求。

      ⑵应主动落实艾滋病主动咨询检测任务,2021年度未完成指标任务。

      ⑶应继续加大惠民措施,进一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专项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就医舒适度、便捷感。

      2.南安市中医院

      ⑴应加强项目指标监测,县域内就诊率、诊疗量占比未达到医改、医保指标要求。

      ⑵应加大特色医疗创建力度,争创省市级特色医疗服务。

      3.南安市妇幼保健院

      ⑴应加强项目指标监测,参保人员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诊疗量占比、按病种付费的出院人次占比未达到医改、医保指标要求。

      ⑵应加强医疗效率管理,提高病床使用率。2021年度病床使用率低于指标要求。

      ⑶应加大科研力度,营造科研氛围。2021年度未获得各级科研立项。

      4.南安市康复院

      ⑴应加强成本效率控制,医疗服务项目执行准确率未达指标要求。

      ⑵应加强成本效率控制,2021年度每百元检验收入试剂支出较2020年不降反升。

      ⑶应加强医疗效率管理,提高病床使用率。2021年度病床使用率低于指标要求。

      ⑷应加强与上级医院的业务合作等,提高医疗服务技术水平。

      ⑸应加大人才引进、科研攻关力度,营造科研氛围。2021年度未获得各级科研立项。

      请各单位认真对照考核方案和考核成绩,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进行整改。

      附件:市直公立医院院长(书记)2021年度绩效考核汇总表

     

     

     南安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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