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21-00131
    • 备注/文号:南卫〔2021〕22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30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扎实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30 17:08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滨海医院、武荣医院、康宁医院: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局部地区疫情有所起伏,输入风险持续存在,同时冬春季节还是各类呼吸系统疾病的高发期,而且元旦、春节“两节”即将到来,人员流动、聚集性将会持续加大,返乡探亲、旅游等活动增多,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将持续加大。为全面扎实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一如既往绷紧思想之弦,准确把握疫情防控新特点、新情况,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和“人、物”同防措施不动摇,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特别是“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局面。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两节”疫情防控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和防控措施。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配合属地做好境外入南人员和国内重点地区人员进行排查,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做好居家隔离期间消毒指导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

      二、强化多点监测预警

      1.要强化信息化手段。市疾控中心要加强5G、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发挥新冠肺炎疫情大数据库作用,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结果信息数据的管理和利用,实现疫情防控相关数据汇聚共享,不断完善监测预警机制,落实早发现要求。

      2.要坚持多病共防。多渠道开展监测、多点触发预警,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所、药店等哨点作用,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防控业务培训,强化医务人员风险意识,提高新冠肺炎早期识别能力。要配合市冷链组、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做好购买“两抗一退”、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人员核酸检测等排查工作。

      3.要加强外环境监测。市疾控中心要强化经营场所外环境核酸检测,加强对市场进口冷链食品日常抽检,定期对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外环境(含食品)进行抽检,做好监测数据收集、汇总、分析和效果评估,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并加强专业指导。市疾控中心、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配合进口冷链组落实好进口冷链食品“全消毒、全检测、全追溯”三全防控措施,加强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的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预防性消毒指导工作,做好“人物同防”。

      4.要坚持逢阳必报。一旦发现发热等可疑患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要在2小时内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核酸检测策略,尽早发现疫情。各检测机构要及时开展实验室检测,对病例应在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要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原则,在报告本土初筛阳性标本的同时,组织开展阳性标本复核。

      三、规范观察场所管理

      霞美泉发酒店隔离点、经济开发区集团公寓隔离点工作专班要加强日常管理,完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条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强化场所周边管控;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加强观察场所人员健康监测,做好每7天2轮核酸检测(进入隔离房间的人员2天1轮);要加强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保洁、送餐等人员培训,督促严格落实个人防护,防止职业暴露和交叉感染;加强源头管控,严格实施医学观察对象单人单间居住,严禁外出,不得串门。要加强隔离服务保障,采样人员要根据不同对象合理安排好采样时间,逐一前往集中医学观察对象房间门口进行采样,采样时同楼层间隔采样(避免相邻或对门房间同时采样),其他观察对象不得开门,防止出现经气溶胶传播的风险;统一实施间隔送餐到房间门口服务,不得将餐食放在楼道走廊,由观察对象外出取餐,严防交叉感染风险;要关注观察对象心理健康,及时做好心理疏导。规范场所内阳性病例的处置流程、观察对象急诊就医流程。要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加强对房间、卫生间、走道、楼梯等场所消毒,防范空气飞沫传播,同时要开展消毒效果评价,确保卫生消毒工作落实到位。要规范集中供风系统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做好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医疗废弃物处置和粪便污水的消毒处理,其余垃圾按照医疗垃圾要求进行集中回收处理,做到监控措施到位、监管人员到位、医学检测到位、清洁消毒到位、防护措施到位、诉求解决到位、暖心服务到位。市隔离点培训指导组要持续开展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人员培训、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督促隔离点工作专班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四、抓好院感防控工作

      1.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节日期间预约门诊、预检分诊、病区管理、就诊病人流行病学史询问等工作,落实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测量体温、正确佩戴口罩、扫码,保持安全距离,注重咳嗽礼仪和手卫生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院感防控各项要求,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聚集。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完善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落实一体化闭环管理,做到健康人群与病人、高风险人群核酸检测相对分离,防止交叉感染。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发热患者排查,可疑患者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报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要做到24小时接诊,不得无故自行停诊。定点医院(或独立院区)启用时必须设置独立医疗区域和通道,新冠肺炎患者集中收治于独立区域的独立病房楼,不得与非新冠肺炎患者共用医疗区域和医疗设备,与医院其他区域做到人流、物流、空气流严格物理隔离。要充实院感管理队伍,配齐配强院感防控人员,强化全员院感培训。落实院感“四项机制”,严格执行院感防控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感染防控管理,严格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管理,加强对涉疫垃圾收储和消杀工作,做到日产日清。严防医疗机构内感染发生,建立医疗卫生机构院感检查巡视制度,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监管。

      2.要规范开展医院工作人员、发热病人、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住院常态化核酸检测,各类医疗机构一线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实验室、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等重点科室人员,包括为这些科室或岗位提供保洁服务、送餐服务等保障工作人员),应每隔1天核酸检测1次,尽可能做到同一科室(同一岗位)每天都有人员接受检测;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含保洁、保安、餐饮、护工等第三方工作人员等)每3天核酸检测1次;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进出院各检测1次,住院期间每15天检测1次;要做好医疗机构外环境监测工作。要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防止出现“假阴性”“假阳性”。要严格生物安全,严防实验室出现污染。

      3.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发热门诊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定期轮换,避免不同科室之间共用工作人员。上岗前、岗位中、换岗时均要开展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对接诊入境、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以及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发热患者等高风险人群的发热门诊工作人员要严格闭环管理,工作期间安排单人单间集中居住,所有人员按照居住地与发热门诊两点一线出行,并安排专门交通车辆做好保障。本土疫情应急处置期间,所有发热门诊工作人员严格落实“N+7+7”闭环管理,并视疫情发展逐步扩大闭环管理范围。

      五、持续推进疫苗接种

      1.强化疫苗接种补缺补漏。按照“政府找人、卫健打苗”原则,加强宣传引导和组织动员,不断扩大第一剂次疫苗接种覆盖人群,重点推进60岁以上人群疫苗接种;加快推进第二剂次接种进度,及时提醒接种第一剂满21天的受种者,尽早前往接种点接种第二剂疫苗,提高全程免疫覆盖率,实现无禁忌人群应种尽种,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2.有序推进加强免疫接种。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上、泉州市部署要求,优先对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加强免疫;统筹做好口岸、重大活动等疫情防控需要和60岁及以上等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加强免疫;对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提供加强免疫接种服务。

      3.做好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各接种单位和负责医疗保障的医院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做好疫苗接种和医疗救治保障,安全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实现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应种尽种”目标。要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规范接种流程,落实每个接种点都要有驻点医务人员值守、有急救设备药品保障、有120救护车转运患者、有转运渠道和救治绿色通道等“四有”措施,要配备心理咨询队伍,加强儿童接种宣传,避免儿童接种心因性障碍发生。

      六、加强防控能力建设

      1.强化核酸检测能力。要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实现核酸检测提标扩能。要统筹调配辖区内核酸检测资源,立足自身,按照1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要求,配合制定街道(乡镇)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并组织全要素实兵演练。要加强全场景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应用培训力度、压力测试和实战演练,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身份登记、核酸采样、样本转运、实验室检测、结果反馈等全流程使用方法。

      2.加强流调队伍建设。健全市级防控专家组,加强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开展疫情防控业务培训,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科学划定社区防控区域。组建15支市级流调队伍,通过开展流调溯源专业培训、应急演练以及以密接的调查当作实战,提高应对疫情的实战能力。

      3.强化“三公(工)”区域协查。进一步加强和公安、工信(通信)和大数据部门“三公(工)一大”单位融合协同,按照规定做好区域协查数据的推送、流转、赋码、转码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本地区的区域协查工作机制,做好区域协查数据的摸排管控,按照时限要求做到全量摸排、全量反馈。检测机构发现初筛阳性感染者,要第一时间在“直报系统”“疫情快速登记小程序”等线上系统录入阳性感染者相关基本信息,确保本地疫情信息迅速上报。

      4.落实集中隔离点储备。要做好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储备,建立备用集中隔离点清单,抓紧做好备用集中隔离点前期准备。疫情发生后,分批及时启用备用集中隔离点。要严格落实集中隔离点“4个100%”要求,即“安保力量100%在岗在位、安保设施设备100%正常完好、工作人员100%安全培训、安全隐患100%整改清零”。

      5.加强消毒队伍建设。将消毒工作纳入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体系中,组建本辖区的专业消毒队伍与购买第三方服务并重,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充分做好疫情处置过程中消毒工作与流行病学调查、外环境核酸检测、病例和密接人员转运和隔离工作全过程的衔接,开展终末消毒效果评价工作。

      6.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市医院、光前医院等定点医院和南侨医院、海都医院、洪濑中心卫生院等后备定点医院要强化院内医疗救治团队建设,完善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要加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诊疗知识系统性、规范化培训,推进医疗救治同质化和规范化,要及时收治轻症患者,防止向重症转化,对重症患者坚持“一人一策”,实施多学科联合救治,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7.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医用物资的储备,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储备量分别至少满足30天的需求量,实现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储备、统一调配、动态管理、资源共享,有备无患。

      七、强化公众健康素养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多途径、多方式、全方位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强化第一健康责任人意识,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不麻痹侥幸,按照《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等要求,继续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倡导公众居家时加强通风换气,做好清洁消毒,注意个人卫生,有症状时及时就医;外出时,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保持安全距离,减少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活动。

      八、强化24小时应急值守

      两节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出辖区,出行途中加强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境外地区,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遇有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坚决把疫情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降到最低程度。要全面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市卫健局也将加强督促指导,紧盯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风险漏洞,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解决。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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